成都成华区某小区,业委会成立刚好一年,前期物业表决不续聘后,工作却突然停滞。招商局物业应急进场仅47天就提出退场,小区面临服务真空危机。与此同时,青羊区、高新区多个业委会同样陷入迷茫——被杂事拖累,连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都不知道。本文通过成都多个真实案例,揭秘业委会成立后必须优先处理的'头等大事',避免重蹈覆辙!

一、紧急退场,业委会的“表决后遗症”
业委会成立了,小区的春天却没来,反而陷入更深的迷茫——这是成都多个小区正在经历的真实困境。“业委会成立了,这下小区有救了!”这可能是很多业主在业委会诞生那一刻的共同心声。然而,现实往往比理想更加复杂。上周五,成都成华区某小区街道办的一份《工作指导函》在业主群中传开:招商局物业在2025年11月20日才进场,却在2026年1月7日突然向街道办提出将于1月13日退场。而这个小区的业委会,成立正好满一年。
周五1月9日成都成华区某小区街道办《工作指导函》显示,招商局物业2025年11月20日进场,2026年1月7日向街道办提出于1月13日退场,这个小区,业委会成立了刚好一年了,2025年9月30日完成是否续聘前期物业表决,结果为不续聘。未接着持续推进《选聘方案》《物业合同》业主大会。
二、新手困境,业委会的“无从下手”症
就是上周五1月9日,四川天府研究中心准备在2026年春节前再办一场业委会交流活动,去金牛区实地考察一个小区是否适合交流举办活动。20多年的小区首次成立业委会,已经半年多了业委会成立后,业主期望值太高,业委会和物业、开发商之间各种斗智斗勇,业委会运作很难无从下手。就在同一天,四川天府研究中心计划在春节前举办一场业委会交流活动,准备实地考察金牛区一个小区是否适合作为活动场地。
这个小区业委会成立已半年多,但运作依然困难重重。业主期望值过高,业委会成员在物业、开发商之间疲于周旋,感觉“无从下手”。一位业委会成员坦言:“我们以为成立业委会就是胜利,没想到成立后的路更难走。”业委会成立初期,业主往往会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,认为业委会一成立,所有历史遗留问题都能迎刃而解。而业委会成员多为兼职,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,在面对开发商、物业公司等专业机构时,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。这种“新手困境”让不少业委会成立不久就陷入停滞,甚至内部分裂。
三、琐事缠身,业委会的“方向迷失”
高新区、青羊区某小区,业委会合同到期,部分业主要求“一户一表”改造;青羊区某业委会则被小区各种杂事拖累,连自己最重要的工作方向都迷失了。这些业委会陷入了一个共同陷阱:被日常琐事捆绑,无法聚焦核心任务。业委会的法定职责是代表业主利益,监督物业服务质量,决定物业企业的选聘和续聘。然而在实际运作中,业委会往往被拉入处理邻里纠纷、设施维修、停车管理等具体事务中,无法抽身推进更重要的工作。
一位资深社区工作者指出:“业委会不是万能管家,它的核心职能是决策和监督。把业委会当成‘第二物业’,是对其职能的误解和浪费。”
我这里要给的经验是,当业委会成立后最重要的事情的事情就是,对现有物业表决是否续聘、物业合同、如果未续聘《选聘方案》、候选物业二选一。
核心观点:业委会成立后的"四步走"战略
基于成都多个小区的实践经验,业委会成立后最重要的事情可以归纳为清晰的"四步走":
(一)对现有物业进行续聘表决
这是业委会成立后必须优先启动的程序。无论业主对现有物业是否满意,都需要通过合法程序做出集体决定。成都成华区案例中,业委会在2025年9月30日完成这项表决,方向是正确的。
(二)确定物业合同核心条款
如果决定续聘,需要重新商定物业合同;如果不续聘,则需要制定新的合同框架。合同中的服务标准、收费标准、违约责任等条款,直接关系到未来数年的小区治理质量。
(三)制定并表决《选聘方案》
如果不续聘现有物业,必须立即启动新物业的选聘程序。《选聘方案》需要明确选聘方式、评分标准、公示流程等,这是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。
(四)候选物业"二选一"表决
最后才是从候选物业中选择最适合的一家。很多业委会错误地将这一步提前,或者在选聘方案不完善的情况下仓促推进,导致后续纠纷不断。
五、为什么这四步如此重要?
法律程序的完整性:这四步构成了完整的物业选聘法律流程,跳过任何一步都可能埋下法律风险。业主共识的建立:通过规范的表决程序,可以最大程度地凝聚业主共识,避免后期因程序问题产生分歧。业委会权威的树立:规范、透明地完成这些核心工作,能够快速建立业委会的公信力和权威。后续工作的基础:物业关系确定后,业委会才能腾出手来处理"一户一表"、公共收益、设施维修等具体问题。
六、为什么90%的业委会卡在第一步?
因为业主期待立即看到改变,业委会成员急于证明自己,于是纷纷跳过程序,直奔“办实事”。然而,没有程序保障的“实事”,往往是未来纠纷的源头。一户一表改造重要,但如果没有稳定的物业合作关系,改造可能半途而废;停车问题紧急,但如果没有合法的决策程序,解决方案可能引发更大矛盾。程序看似繁琐,实则是业委会的“护身符”。完成了这四步,业委会的合法性、权威性才能真正确立,后续工作才有稳固基础。
七、三个行动建议,避免业委会“一年之痒”
给新业委会: 成立后第一周就制定“四步走”时间表,每步设定明确截止日期。不要被杂事带偏方向。
给业主: 给业委会合理期待和时间,不要要求他们立即解决所有历史遗留问题。业委会的首要任务是建立规则,而不是充当救火队。
给社区工作者: 加强对业委会的程序指导,提供标准化流程模板,避免业委会因程序问题陷入被动。
小区治理没有捷径,只有正确的顺序。程序走对了,结果才可能对;程序跳过了,问题一定会找回来。
业委会成立不是结束,而是新挑战的开始。那张“入场券”能否兑换成小区的美好未来,取决于业委会能否在成立第一年,忍住处理具体问题的冲动,先完成那四件看起来不紧急却决定生死的事。
当你的小区业委会成立时,请告诉他们:别急着“做大事”,先把“对的事”做对。 成都那些小区的教训,不该在你的家园重演。
文章来源:”三栖顾问田照刚“的公众号
作者:一名正在努力专业的保险学员
希望我的分享对你有启发 :)
记得收藏本文,需要时随时查看!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哦~



评论